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终止执行太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眉东府公〔2024〕15号
2018年5月28日,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太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眉东府公〔2018〕6号),决定对太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因太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调整,区政府决定终止对该征收决定的继续执行。为依法有序终止该征收决定的继续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终止执行《关于太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但根据该征收决定已完成补偿的继续有效。
《关于太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所涉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眉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来源:www.d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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