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太和大道以东、科工园二路以北、滨江大道以西建设太和公园项目,现因规划调整等原因对原规划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规划设计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电 话:028-38185750
附件:原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调整方案总平面图
太和公园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总平面图
太和公园项目原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岷江大道片区82万元
老城区59.8万元
高铁片区62.8万元
岷江大道片区66.8万元
老城区36.8万元
岷江大道片区9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