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2〕98号
尚义镇龚村2组,桥楼村15组,面积合计2.5708公顷土地的征收申请,于2022年11月3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942号)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镇开展上述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对本次征地批复(川府土〔2022〕942号)不服的,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通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942号)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岷江大道片区82万元
老城区59.8万元
高铁片区62.8万元
岷江大道片区66.8万元
老城区36.8万元
岷江大道片区9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