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19年在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
保教费补助政策的公告
一、补助对象
具有城区(苏祠、通惠、大石桥街道)户籍,年满3—4周岁(即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就进入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就读的幼儿新生(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后才入园和中途转入园的幼儿均不享受补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
每人每期1000元(每人每学年2000元)。
三、补助程序
1.家庭申请。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名时,符合条件的幼儿向就读的普惠性民办园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
2.幼儿园初审。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提出申请的幼儿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后报区教体局。
3.审核公示。区教体、财政、公安部门对幼儿园提交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拟补助幼儿名单在就读幼儿园和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补助发放。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幼儿,由区教体局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拨付到幼儿社保卡上。
四、其他事项
1.凡幼儿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2.如需咨询,可致电区教体局职成教股(电话:028-38296315)、计财股(电话:028-38298645)。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8月6日
岷江大道片区82万元
老城区59.8万元
岷江大道片区66.8万元
老城区36.8万元
高铁片区62.8万元
岷江大道片区9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