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市将办越来越多的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以更好地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近日,我市印发《眉山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聚焦全市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治理,切实办好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方案》提出,将开展全面排查,并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对已建成的城镇小区应规划建设但未规划建设幼儿园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正在建设的城镇小区,已达到配建幼儿园标准但未规划幼儿园的,要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补救措施,从规划、土地、建设等方面着手,明确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整改,落实配建幼儿园。对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居住区实际需要的,要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予以解决;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由各级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抓好选址、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确保能够在合适的地点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备、符合要求的幼儿园。
《方案》要求,对未按规划条件配建幼儿园特别是未列为首期建设的,相关部门要约谈开发企业,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违反规划条件不建、少建、缩建,以及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要予以处罚,并责成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限期整改。
《方案》还明确,居住区配建幼儿园要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验收,幼儿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部门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不得通过规划核实和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岷江大道片区82万元
老城区59.8万元
高铁片区62.8万元
岷江大道片区66.8万元
老城区36.8万元
岷江大道片区99.8万元